9月11日,红河州环保局主持在蒙自召开了红河州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汇总数据专家审核会,邀请了统计、财政、建设局、工商、税务、宣传、卫生等15个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对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汇总数据进行审核。
红河州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州政府即成立了红河州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副州长任组长,相关部局领导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州环保局。州、县相应成立机构组织开展污染污染源普查工作。州县各级政府、部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优越条件。 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州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的数量、区域分布、污染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去向,为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及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建立了州级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审核会上,在州污染源普查办详细介绍污染源普查的数据汇总材料的基础上,与会专家认真审核各类汇总数据,针对普查数据与统计数据的差异以及各部门统一协调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最后一致审核通过红河州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普查汇总数据,提议按国家规范及要求上报。